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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塔州如何保护自己?在澳洲如何定义正当防卫?念法律的同学进来(一些我自己的经验) [打印本页]

作者: shi007    时间: 2009-8-2 18:45
标题: 在塔州如何保护自己?在澳洲如何定义正当防卫?念法律的同学进来(一些我自己的经验)
本帖最后由 shi007 于 2009-8-2 18:47 编辑

当初在在开学周的时候老师说过遇上任何挑衅的时候你只管keep walking就是了,就装作听不懂英文别和对方纠缠。
丫的,遇上侵害的时候不能做任人宰割的羔羊,我知道一招比较管用,在国内的时候和一个警察学的。
就是在受到任何侵害的时候,拼劲全身力气,用金属钥匙去戳对方的眼睛。
女生身上可以带一些喷雾之类的东西(例如发胶,或者澳洲这里的体味清新剂,这些在超市里面有卖),往对方眼睛去喷。

切记一定得是眼睛,任何能伤害对方眼睛的东西都往眼睛上面弄,因为人的第一反应是捂住脸

但是我忘记问那个警察要是对方带眼镜怎么办?

有点纸上谈兵的味道别见笑

这里的小孩千万别去和他们纠缠,因为没有过18岁他们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作者: 幽灵公主    时间: 2009-8-2 18:59
本帖最后由 幽灵公主 于 2009-8-2 19:09 编辑

樓主真是厲害。居然潛水潛了3個多月才發了第一貼。::zt17::
作者: tata    时间: 2009-8-2 19:02
ls不看重点,O(∩_∩)O哈哈~
作者: 爱琴海crete    时间: 2009-8-2 19:03
一般什么样的情况要戳呢?
作者: Juicy    时间: 2009-8-2 19:16
没有过18岁他们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那如果他们没过18岁,
我们把他们眼睛喷瞎了,要负责人吗?
作者: Mao    时间: 2009-8-2 19:17
狗屁建议
作者: Caoyan    时间: 2009-8-2 19:50
除非遇到生命威胁,否则伤害别人眼睛不是太歹毒了?
将心比心,哪家的孩子不是妈生的。
作者: 01101109    时间: 2009-8-2 20:16
de rao ren chu qie rao ren ,yao shi chuo yan rong yi zhi can
作者: M0139184    时间: 2009-8-2 20:20
007你太凶了::zt60::
作者: nathanxu    时间: 2009-8-2 20:35
In Tasmania, you will be in serious trouble if you going to poke someone's eye out with your keys.  You can only do that when your life is under serious threat.  
In Tasmania, you can alway claim s46 Self-defence.  However, there are 2 limb under the defence, that is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test.  
I think you are too extreme there if you attempt to poke someone's eye out, I would not recommend you do that.
作者: nathanxu    时间: 2009-8-2 20:38
没有过18岁他们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那如果他们没过18岁,
我们把他们眼睛喷瞎了,要负责人吗?
Juicy 发表于 2/8/2009 19:16

That incorrect, people under 18 years of ages also hav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nd it does not look good on his record.  He could also spend sometime behind bars.  I've been to Risdon prison (on tour as a new lawyer), I think from my experience, some under 18 offenders were also there.  You don't want to be there...
作者: shi007    时间: 2009-8-3 23:38
狗屁建议
Mao 发表于 2009-8-2 19:17



社区区长就这么牛,想想怎么为我们谋些权力吧。 只在中国人面前用中文骂人,自己垃圾一个
作者: 暴走卡卡    时间: 2009-8-4 00:12
谋权力。。。LZ要的是什么权 ?
一个平台的建立 就已经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与其一直向人索要 不如先想想自己付出过什么
虽然知道你是一片好心 但是你提出的建议实在让大家觉得不敢苟同

MAO的留言 对事不对人 不过我也觉得这个回复欠妥当 我想LZ8月2号编辑过的帖子 或许之前的内容更有歧义
作者: Adam.lEe.X    时间: 2009-8-4 00:12
在这里先替mao的言语表示歉意,其次,你这也算建议?

攻击对方眼睛?你觉得这种方式复合常理了?

mao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公开交流的平台,难道不算是为大家谋得了一定程度的利益?

"只在中国人面前用中文骂人,自己垃圾一个" 这话又从何谈起?

你是靠着什么资格来评论人家的?戳眼睛的建议?
作者: 西安人在澳洲    时间: 2009-8-4 00:17
虽然对于站长的言语也有点意见.但是不得不说你的用心何其歹毒.
是不是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后,全体local都躲着我们?排斥我们?
作者: zhdyzq    时间: 2009-8-4 01: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edersenIS    时间: 2009-8-4 02:02
除非遇到生命威胁,否则伤害别人眼睛不是太歹毒了?
将心比心,哪家的孩子不是妈生的。
Caoyan 发表于 2009-8-2 19:50

shi qing mei fa sheng zai ni shen shang
作者: 我是谁    时间: 2009-8-4 03:08
兰州的经验确实像自己所说的,有点纸上谈兵,个人认为并不可取,主要是尺度太不好把握。不过相信每个看过的人应该都会有自己的判断,未必会依照此方法去做。同时mao的回复多少有点不太合适吧,即使强烈反对也不妨换种表达方式么。

个人拙见,如有得罪,还请见谅。
作者: Dimitri    时间: 2009-8-4 05:55
只想说一句话:一日不读书,无人看得出;一周不读书,开始会爆粗;一月不读书,智商输给猪。
作者: business_man917    时间: 2009-8-4 09:54
楼主建议用心可以理解,但方式实在不敢苟同,身处他人地盘处处应以和为贵,何况会主动攻击亚裔的毕竟是极少数。只要遵循不再适当的时间出现在不适当的地方这一原则,塔州的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
使用极端手段只会扩大事态,引发当地人众怒才会真正导致对华人群体的排斥与威胁。
人在海外,不要做让自己父母或他人父母担心的事比较得体。
作者: Snow2008    时间: 2009-8-4 11:09
你自己的建议就是不怎么着。。。
作者: 小新    时间: 2009-8-4 12:46
至于么  不就爆个粗口么
  LZ是好心 但是这个除非别人拿刀子 或者板砖弄你 一般最好别用这。
作者: 饭团    时间: 2009-8-10 14:28
::zt60::
你这个建议是要害死多少中国同胞额,的确算得上是确确实实的“狗屁建议”。
麻烦你下次提建议的时候用心去想想。
再有,就算是MAO说话有不对,你也不用反用人生攻击回复给他吧?
什么叫“自己垃圾”?你就不能用比较文明的语言指出MAO说话欠妥,我相信那样的话他也会道歉的。
可是你那个回复算什么?
还把中国人都搭进去了,别忘了这里的中国人不是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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