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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很纠结的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呼啦啦    时间: 2010-12-8 15:07
标题: 很纠结的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
本帖最后由 呼啦啦 于 2010-12-8 15:08 编辑

A某签了一个手机,但是由于一些因素不想使用于是转让给了B某,但是名字上写的还是A。B只是承担合同使用的费用。每个月的查询费用都由A查询,然后告知B。

有一个月B使用账单超额了,需要多付50元。B觉得很奇怪,因为B一直按照A所告知的余额去使用电话,这次超额是第一次。A说已经打过电话给电话公司询问和辩解,因为A觉得电话公司也有责任,没有及时更新余额信息。但是电话公司表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电话是主动拨打出去的,所以还是需要使用人承担全部费用,如果要进行冲裁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付费70元。

A表示不值得,因为只是50元的extra,所以希望B尽快支付。B觉得很委屈,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询问A有多少余额之后才敢使用电话,这次是A表示还有100多的余额,所以才打了92分钟的电话,所以就算超额也不可能需要用到50块,但是B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50元的责任。

那么请问,如果在座的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PS真人真事,前来求助,请 嘴贱者无实际论点者 飘过,谢谢合作!也谢谢各位帮忙分析!{:soso__40292599503003568_4:}
作者: Spearmint    时间: 2010-12-8 15:16
每人25
作者: ada    时间: 2010-12-8 15:40
b PAY IT, who use who pay!
作者: cfz2296286    时间: 2010-12-8 15:45
half-half
作者: liuxingyu8819    时间: 2010-12-8 16:18
Mr B you should pay for it, that is for sure.

everyone took mistake. If you wanna save money,you might need to get a cell phone for yourself that doesn't unders someone else's name.

You took this risk, so this is your responsiblity.
作者: dabing    时间: 2010-12-8 16:59
本帖最后由 dabing 于 2010-12-8 18:31 编辑

Apay 不交自己等着吃亏把
作者: fqyyy    时间: 2010-12-8 18:06
按合同是A必须要付
B真要无赖。。。A也没办法
所以各退一步吧
作者: 呼啦啦    时间: 2010-12-8 18:47
A 认为自己不应该付钱,因为自己没有使用电话,使用的人是B,所以应该全部由B支付。
B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一直都是很小心地用电话,而且都是按照A告知的余额进行电话的使用,所以这次超额是因为A的告知有误,所以应该由A共同承担。
哪方比较有理?或者说哪种解决方式比较好?是B支付全部还是与A共同承担?
作者: fqyyy    时间: 2010-12-8 20:30
其实。。。这边的话费查询不是实时的,通常第二天才知道前一天到底有多少话费。
可惜AB双方都没注意到。。。
其实你安慰一下A和B吧,也就25刀的事情,就当他们一起出去吃饭啦
作者: dabing    时间: 2010-12-8 21:40
关系好就各退一步
a就当个教训 以后千万别把自己名字的东西给别人用
作者: Arufunce    时间: 2010-12-8 22:45
按道理来说,谁使用谁付,也就是B自己打电话超额自己付钱

A既然已经把手机使用权转给你了,A实际上没有义务帮B查询话费

至于名字没有换,那是A和B之间没有协调好没有处理好

但这并不意味着B可以因此为理由不付超额话费

总结一下,就是AB之间过户没有处理好

因此,B的风险是没有及时知道余额,容易超支

A的风险是,B赖账,A一点办法都没有,电话公司指认A要钱
作者: 呼啦啦    时间: 2010-12-9 01:29
B倒是不赖账,因为A知道B的为人所以A才同意用自己的名字。
B现在觉得自己很冤枉,天降横祸,勤快地催着问余额结果还是遇到这样的事情。
只是A不给B用户名和密码是因为这是个人隐私,所以B只能询问A。虽然A有建议过用别的方式查询,但是B试过,失败,只能继续不定时催问A查询余额。
作者: liuxingyu8819    时间: 2010-12-9 07:50
Seems like LZ is B. A is someone else.

Share the fees make sure you and your friend are happy, that is it.



作者: 没有如果    时间: 2010-12-9 07:55
把电话详单download下来,看看自己怎么超出那么多,然后pay掉这次的,下次注意.....
作者: 呼啦啦    时间: 2010-12-9 13:36
{:soso__7224409923173098177_1:}我是C,只不过偏向于B,认为2个人share费用算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谢谢各位。
作者: willshowing    时间: 2010-12-9 21:32
真纳闷,为什么a不把密码告诉B b自己上网查这个手机余额。 我帮我女友签的手机 用我的名字 从来也没发生这样的问题
作者: LJHooker    时间: 2010-12-14 15:45
小B还是自己签一个吧。这次的50块就当是买个教训。奉劝小A,澳洲是信用社会,你的名字和你的信用直接挂钩,过户手续应尽快办理。{:soso_e115:}
作者: abaobaomama    时间: 2011-6-11 23:32
如果两人各付一半,谁都不会开心,都会觉得对方应该付全部。而且问题是下次这种情况仍旧会出现。正常的办法就是谁打的电话谁付费,但是B应该有权利把电话再转回给A。
作者: abaobaomama    时间: 2011-6-11 23:32
如果两人各付一半,谁都不会开心,都会觉得对方应该付全部。而且问题是下次这种情况仍旧会出现。正常的办法就是谁打的电话谁付费,但是B应该有权利把电话再转回给A。
作者: liwx    时间: 2011-6-12 00:36
从LZ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在国外,中国人之间明算账啊...  
作者: 没有夜的梦    时间: 2011-6-13 11:53
我觉的是B付全额   毕竟都是B打的电话  而且话费这种事 有延迟也是正常的  错误不在A     应该快速过户才是明智之举    毕竟B 经常询问话费余额  对于A的日常生活 带来干扰   -----如果A觉的可以协商  那么A给10刀当作人情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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